2024-07-31 15:36:57 文山华图考试网 http://wenshan.huatu.com/ 文章来源:文山华图
根据工作需要,经州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社会范围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劳务派遣),主要负责办公室后勤服务工作。
三、招聘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40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热爱统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聘者年龄等相关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2024年7月31日。
5.持有肢体残疾四级残疾证者,有劳动能力。
(二)不符合参加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或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7.吸毒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通告、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组织实施。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8月7日17:30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文山州统计局办公室(文山州委州政府办公区B325室)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文山统计局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提供纸质版1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4.残疾证(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2张)。
6.本人社会信用记录和户籍地(常住地)公安部门提供无违法违纪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步进行,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查结果当场反馈。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原件当场审验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由文山州统计局留存。
2.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在报考过程中如因考生联系方式不正确或通讯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
六、考核
考核满分100分,得分最高者为拟录用人选。考核内容包括学历水平、电脑操作能力、应变能力、主动性等方面。其中电脑操作能力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在电脑操作能力考核时统一反馈至考生。
七、体检
拟录用人选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八、公示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选,在文山州统计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1.报考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聘用程序,拟聘人员按通知要求到文山州财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手续,由文山州财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至文山州统计局安排工作,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拟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7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30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社会保险费)发放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考生报名费,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本《通告》由文山州统计局负责解释。
(五)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自行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工作。
(六)咨询电话:文山州统计局办公室,0876-2122711。
十二、纪律要求和监督
(一)对在招聘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二)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三)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6-2122079(文山州委州监委驻州水务局纪检监察组)
文山州统计局
2024年7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s://wszrsj.ynws.gov.cn/api/preview/1/348/21896
(编辑:guorui06)